按照司法部、河北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在网上填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在张家口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需在2022年2月21至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张家口市司法局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申请人需携带:1、居民身份证原件;2、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原件;3、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须有相同的户号且为9位,字迹、印章清晰,如无户号或位数不一致请提前到户籍派出所重新打印一张)。4、本人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起始时间以报告单上的“报告时间”为准、有检测机构章),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低于37.3℃。
三、毕业证未通过教育部及学信网核验的,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四、已取得C证申领A证的人员,前来办理时将C证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