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突出位置,统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培育、案件质量全域管控、考核评价刚性约束,系统构建“培训—评查—评测”全链条闭环工作体系。
一、创新“双轮驱动”培育模式,夯实执法能力根基。针对传统执法培训“重文件宣读、轻实务运用,重学时达标、轻能力转化”短板,创新打造“法条深度解读+典型案例复盘”双轮驱动教学体系,推动执法学习从“被动完成任务”向“主动提升本领”转变。一是重塑课堂教学逻辑,推行沉浸式实操培训。摒弃照本宣科式教学,围绕一线执法高频难点、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争议,同步开展法条精准释读与反面案例复盘剖析,把生硬法律条文转化为可借鉴、可对照的实操指引,让执法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二是健全长效制度约束,压实常态化学习责任。市司法局、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联合印发专项学习方案,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备案制度,推动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结合监管领域特点制定常态化学习培训方案,形成“制度定任务、培训强本领、实践验成效”良性循环。三是聚焦骨干队伍练兵,打通三级监督传导链条。聚焦《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精准锚定行政执法监督骨干这一“关键少数”,举办全市执法监督骨干专题培训班,采用“法条逐条精讲+执法瑕疵复盘+现场场景研讨”一体化教学模式,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全覆盖,打造了一支懂规范、善监督、能指导的行政执法“领头雁”队伍。
二、构建“三级联动”评查体系,守牢执法质量底线。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直观载体,案卷质量直接反映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体系化统筹联动。以全流程管控为核心,创新建立“执法部门全面自查、市级部门系统排查、市县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的三级联动评查体系,构建起覆盖案卷制作、办理、归档全周期的质量管控链条。二是坚持全领域拉网排查。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方案,对上年度全市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实现“应查尽查”,对于排查发现的实体适用、程序履行、文书制作等问题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实现台账化闭环治理,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整改”严防问题反弹。三是坚持高标准集中评查。随机抽取覆盖所有县区、重点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重点问题全部进行线索交办、限期整改,实现“评查一批案卷、规范一个领域、提升全域水平”的治理效应,推动执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健全“刚性闭环”评测机制,倒逼队伍素养提升。坚决纠治执法人员法律测试“考前划重点、考试走过场”形式化弊病,创新建立“随机抽考+统一机测+结果运用”全链条评测机制。一是科学统筹布局,确保样本客观全面。制定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评测实施方案,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务组织、全程监督、结果运用全流程工作。严格落实“分层分类、随机抽选”原则,按照各单位执法人员比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参加评测,覆盖市、县、乡三级所有行政执法行业领域,做到评测样本覆盖面广、代表性强。二是从严规范考务,保障评测公平公正。明确筹备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通报三个阶段,统一采用计算机闭卷模式,实行“一人一机、限时作答”,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内容,突出评测内容实用性、针对性。三是强化刚性问责,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评测结果与队伍管理深度绑定,将评测成绩发至各县区和市直各执法单位,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测或者评测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树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通过一系列系统性创新举措,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稳步提高。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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