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京津冀一体化等改革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把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与深化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适应、与新制定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掉。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市司法局组织47个市直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由文件起草单位或者实施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后,经司法局审查形成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从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天,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信件(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邮编:075000)或邮箱(sfj2037565@163.com)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慧霞,联系电话:0313203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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