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为推广交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研究部署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张家口、法治张家口建设,7月12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现场会在沽源县召开。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金水莅临会议并讲话,张家口市政府副市长王鈜出席会议并讲话,沽源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泰峰代表沽源县委、县政府致欢迎辞。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贵军主持。
会前,王金水副厅长一行参观了第一批“枫桥式”司法所荣誉获得单位—沽源县平定堡司法所,并对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单位—沽源县二道渠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指导。
会上,沽源县司法局、赤城县司法局、下花园区司法局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
王鈜副市长强调,要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总结工作、推广经验,开展好第二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一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把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展现司法行政担当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要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人民调解工作、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等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满足新时代基层发展需要。三要强化司法所工作保障。市司法局要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工作要求,从基层工作实践中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要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
王金水副厅长对近些年张家口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张家口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和基层法治建设根基贡献了张家口力量。
王金水副厅长对进一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出要求,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根本遵循,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压实各级创建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统筹谋划、协调沟通、督促指导的工作职责,把好质量关,确保每一个“枫桥式”司法所立得住、示范强、经得起考验。各县(区)司法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推广。善于总结提炼在创建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本地、全市乃至全省进行推广,切实发挥“枫桥式”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
王金水副厅长作了题为“抓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题授课。培训从历史维度展开,以党的建设、职能发挥、人才队伍、硬件设施、人才保障为出发点,深入阐释了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中对“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形势”、“筑牢司法所司法行政根基”和“强化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等命题的新内涵、新理解、新要求。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赵奇峰,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邹宗奎出席会议。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同志,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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