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2-30  来源: 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家口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定经济运行“1+20”一揽子措施和配套政策及接续政策实施,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根据《张家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和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围绕制定出台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的举措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和数据统计信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公众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032篇,河北法制报刊发34篇、张家口日报、晚报共刊发我局新闻信息90篇,《张家口政法报》采用信息90条,张家口政法微信公众号采用信息66条,实现全系统信息宣传的增量提质;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张家口司法行政之窗》向1375名全市两代表一委员和全系统发放,收获了热烈反响。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岗位和职责,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

(二)依申请公开。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除当面提交申请外,在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专栏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电话、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准确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便捷畅通。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公开工作责任主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明确专人对网站内容进行日常读网检查,及时督办公开事宜。加强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公开栏目更加合理,页面更加友好,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出台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的举措信息。统筹动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资源,发挥公众号、《司法行政之窗》、网站、报刊等平台作用,初步形成了司法行政新媒体、传统媒体一体推进,政务媒体、社会媒体同频共振,市、县两级宣传力量协同联动的宣传格局。

(五)监督保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时限、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制度保障。成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班子带头,强化考核监督,不定期抽查文件主动公开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监测检查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建设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和拓展公开范围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优化网站版式,根据内设机构职能合理设置版式,做到访问便捷、界面友好,不断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二)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渠道畅通,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指导。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大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张家口市司法局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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