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司法局立法处组织召开《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参加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地下水规划约束和应急管理、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超采区范围划定、一般超采区管控、限制开采区管理、坝上地区超采治理、取水许可、取水井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非法取水责任、非法打井责任及地下水污染责任承担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立法处对本次座谈会中,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在吸收合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入到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为加强我市地下水保护,方便人民群众生产需要和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