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省际调转注意事项:申请将本人法律职业资格档案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我省的,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1份:
1、调档申请书(格式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复印件(信息页、备案页)。
以上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递交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申请提交后,可通过河北省司法厅网站调档查询系统查询调档进度,并可自行打印《调入证明》。
申请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也可通过调档查询系统了解档案调出情况。
有关调档事宜咨询电话:0311-88607598,联系人:刘倩。
材料邮寄(递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河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324房间,邮编:050081。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省内调转注意: 申请将本人法律职业资格档案从河北省其他市调入我市的,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1份到张家口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办理:
1、调档申请书(格式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原件、信息页复印件)。